這個話題肯定要一次又一次重複了。
先給大家看一個公號的截圖和該公號後面的幾條留言。
這位公號的作者應該是一位北京的語文老師,而這些留言,不說他肯定支持吧,至少他是不討厭的,因爲,留言都是作者精選的。
有些人的記憶怎麼像金魚似的,忘了去年長沙那位被打的小學生了麼?
2023年9月6日,湖南省長沙市嶽麓區博才梅溪湖小學南校區一名學生因受重傷入院行腦外科手術,2023年12月1日,涉事教師宋某明被湖南省長沙市嶽麓區人民檢察院以故意傷害罪向嶽麓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2024年8月16日,宋某明故意傷害罪刑事附帶民事案件在長沙市嶽麓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有些網友大概還記得,我公號發了這個事情之後很快就刪了,因爲我當時接到了那邊的電話,對方的措辭倒是很客氣,大意就是,你看我們其實也在處理了,你能不能先刪了。(各位別誤以爲打電話的人客氣,這件事就是可以商量的)
有些人是不是也忘了剛剛發生的,浙江省瑞安市又有一位9歲兒童被母親砍傷入院?
看到這裏,我想一定已經有人坐不住了,他們會跳起來說,這是偷換概念,掌摑學生又沒有打成重傷,怎麼能放一起說呢?
因爲這些事情的本質就是一樣的,打人者漠視孩子的人格尊嚴!
爲什麼我們要旗幟鮮明地反對打孩子?
根據《兒童權利公約》(中國是早期加入該公約的締約成員國之一)、《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標準規則》(這個規則是聯合國在1985年制定的,因爲會議地點在北京,因此又被稱爲《北京規則》)等的要求,規定了任何兒童不應受酷刑或其他形式的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各成員國的主管當局不得對少年實施體罰,兒童權利委員會強烈建議各締約國禁止體罰兒童。
也就是說,國際社會早就對此有明確規定,可爲什麼在我們的身邊,體罰甚至虐待兒童的事件仍是頻繁發生呢?
這是因爲,相當多的教師和家長認爲,體罰是管理和約束兒童的有效手段,在中國,有“棍棒之下出孝子”、“不打不成器”的混蛋說法,在美國也有一些讓人哭笑不得的野蠻論斷,有一些美國諺語是這樣講的:
“壓制兒童的心靈是愚蠢的,但是要求改正的棍棒會駕馭他的心靈。”
“不要免除對兒童的懲治,你應該用棍棒打他,把他的靈魂從地獄中解救出來。”
兒童真的是絕對意義上的弱勢羣體。
此外,目前的心理學、教育學及遺傳學方面的研究,也不支持體罰。
很多教師和家長誤以爲體罰對教育孩子有效,其實是因爲他們的短視。目前認爲,體罰對制服兒童僅僅是暫時有效的,長期而言,體罰非但對矯正兒童的不良行爲作用有限,反而會產生意想不到的副作用,心理學研究表明,一個孩子捱打的次數越多、越重,這個孩子就越容易具有攻擊性,就越容易產生心理問題。
可悲的是,有些人因爲自己就是在這種暴力環境下成長的,所以就只會以同樣的方法教育下一代。可這樣的暴力循環,何時是個盡頭?
加拿大曼尼託巴大學(University of Manitoba) 社區健康科學系教授 Tracie Afifi的研究團隊,以美國人口普查局2004 年至2005 年對全國35000 名成年人進行的問卷調查爲基礎,探討憂鬱、焦慮、酒癮及吸毒等精神問題,與受訪者幼時遭到體罰的關係。研究人員發現,受訪者在孩童時遭受體罰,長大後患有情緒、人格失常或吸毒、酗酒問題者,顯著高於未受體罰者。
哈爾濱師範大學近期發表的研究表明,童年期受到父母過度干涉的大學生施虐傾向越高;大學生對軀體虐待的認知水平越低,其對子女實施虐待的可能性越高,這一研究以黑龍江省某大學大一到大四的學生爲研究對象,其結論也支持暴力行爲有代際傳遞的可能。
除了這些針對成年人的調查問卷,英國人還進行過直接針對兒童本身的調查研究。1998年,英國國家兒童局和救助兒童會開展了一項幼小兒童如何看待掌摑的調查,76 名5~7歲的兒童參加了小組討論。兒童對掌摑普遍的反應是:情緒不安,煩躁,生媽媽的氣等。參加討論的兒童明確表示不喜歡被掌摑,因爲這使他們羞愧。一個五歲的小女孩說:捱打的孩子會很頑皮,開始傷害別人。另一個七歲的女孩說:我想到另一個答案——如果他們(孩子)非常小,他們可能會想,打人是對的。於是他們出去打別的人。
後面這個七歲孩子的認識水平,甚至要超過有些糊塗蛋大人,真是令成人世界汗顏。兒童權益所以一向被忽視,主要原因是他們普遍弱勢,沒有發聲渠道(這裏插一句題外話,新生兒外科曾一度流行過新生兒做手術不需要麻醉的觀點,認爲新生兒不知道疼,其實,人家只是不會說話而已啊!),希望這份難得的報告能夠讓大家意識到體罰帶給兒童的痛苦和傷害。
雖然我們自己已經長大,但請不要對兒童的痛苦渾然不覺。
其實,那些贊同體罰的教師和家長,也不見得就沒聽說過上述觀念,但有一些非常自信的成年人,他們覺得自己能夠控制體罰的輕重(就是鄙視別人打孩子的同時,認爲自己打孩子是適度和有道理的),事實上這種適度體罰的觀點在一些家長中確實頗爲流行。那麼,種種適度體罰的觀點有沒有道理呢?
如果有人提出打老婆是錯的,但適度打老婆有利於婚姻穩定,請問你會不會接受?
從法理上來說,體罰兒童實質上是侵害了兒童人身完整的權利和尊嚴,有些自作聰明的人,認爲自己能夠將適度的體罰與過分的暴力區分開來,但這一界限其實是人爲的,很容易從一個極端滑向另一個極端,如果適度打老婆是不對的(在某教國家,還真有許多關於科學打老婆的討論,幸而我們是個世俗國家,否則打老婆就會被制度化和合理化了),爲什麼適度打孩子就被有些家長認爲是有道理的呢?
很顯然,即使是有打孩子習慣的家長,他們的行爲大多數不至於都會達到殘忍、虐待的地步,這也是多數對體罰持贊同態度的家長們的理由,但兒童在成長階段的自我意識非常脆弱,尤其是某些兒童比其他的兒童更脆弱(有些有身心障礙兒童更可能遭遇體罰,這可能使這些學生的醫療情況更糟,並損害了他們的教育,使他們的康復過程更爲艱難),非常容易受到傷害。
身體上的傷疤可愈,但心理上的創傷難愈。
如果一個孩子長期暴露於暴力和仇恨的環境中,他將具有同樣或類似的性格特質,體罰教給孩子的是以暴制暴的解決問題的辦法。
2000年1月,當以色列最高法院宣佈體罰爲非法時,一位法官說:
如果我們允許“輕微”的暴力,它就可能會發展爲非常嚴重的暴力。我們絕不能讓任何形式的體罰危害未成年人身體和精神上的福利。
在美國的有些學校有一些看似非常嚴謹的奇葩規定(美國有少半數的州在法律上允許體罰),茲列舉如下:
“ 在每所學校只能有一根木棒, 必須放在校長辦公室。木棒應爲24英寸長、5 英寸寬、3/8英寸厚。”
“體罰應該以善意實施,且實施的時間和條件不得使學生受到嘲笑和羞辱。”
“實施體罰的人必須加以注意,不得發脾氣。”
“ 身體的腰部以上或者膝蓋以下不可以毆打。”
“ 不得對任何學生的頭部或者臉部實施體罰。”
“ 每次體罰限於重拍1 ~3 下。其拍打的力度也不可過大, 是否過大的判定標準是打出的瘀傷痕跡是否在24小時內消失。如果24小時之後瘀傷痕跡仍不消失, 表明拍打過重。”
“不得對其父母或者法定監護人在學生入學時向校長正式提交了由具有行醫資格證的醫生開具證明,聲明該生的精神或者情緒穩定性有待決定的學生實施體罰。”
但各位試想一下,這些規定在執行層面究竟能落實到何種程度?
更兼實踐中體罰的實施者(教師或家長)往往具有花樣百出的“創造力”,不論體罰的規定有多麼細緻,也難以囊括全部體罰技術的執行規範,因此,在那些少數允許合法使用體罰手段的州,因體罰的超限,也時常引起爭議甚至引發訴訟。
由此,我們不難看出,對適當打孩子和過度的暴力進行區分是危險且沒有可行性的。就好比我們說在現代社會用跳大神治病是錯的,否定的就是在現代社會跳大神這一行爲本身,在這其中,是不存在科學跳大神這個特殊分類的。
尤其重要的是,人類尊嚴是所有人權的道義基礎,承認兒童的尊嚴具有非常深遠的意義。
它提醒我們,人的尊嚴與生俱來不可剝奪。在父權思想盛行的地方,父母經常以生身之恩這一事實來爲他們體罰兒童的行爲進行辯解,比如打你還不是爲了你好?
他們也許並未意識到,這樣做實際上是將兒童置於與社會上某些被壓迫的羣體相似的處境。孝道就是這種生身之恩思想的一個典型表現,相當一部分中國父母主要的問題是不知如何表達愛,否則也不會有“打是親,罵是愛”這種混賬話的廣泛流傳,這些家長傾向於將體罰視作對兒童成長的參與、關心和愛,他們希望通過體罰去激勵兒童在學業、社交、品行上取得更高的成就。
已有研究發現,即使是在中國這種父母體罰高接受度的文化背景下,經歷過父母體罰的兒童仍然會表現出更高的內化問題行爲,山東師範大學心理學院劉莉等人的研究提示,過度的焦慮和退縮反應對兒童的身心發展具有不利影響,學前兒童焦慮、退縮等內化問題行爲的產生與家長教養壓力和體罰關係密切。
遺傳特徵和環境共同對一個人的人格產生影響,因爲嬰兒和年幼的孩子缺少理性,他們需要被教育並接觸新事物,成人會對兒童的智力和人格養成產生非常強大的影響,既然我們無法控制遺傳給孩子什麼樣的基因(就算有朝一日科學上能實現設計夫妻二人優秀基因的排列組合,你也不見得就能找到優秀的交配對象),我們就只能盡力給兒童提供最好的成長環境,積極的、支持性的和無條件的愛可能是最好的禮物——毆打或體罰,顯然是不應該在其中的。
問題的複雜性在於,兒童不可能作爲一個階級自發團結起來抗爭,因爲每一個孩子都被家庭分割包圍,那種發生在家庭內部的暴力行爲非常隱蔽,除非事件嚴重到出人命的程度,否則很難引起公衆的關注和司法介入。
雖然中國的相關國內法,包括《未成年人保護法》、《教師法》、《教育法》等都明確規定禁止體罰,但是相關法律的規定都過於粗糙,缺乏可操作性。
在中國很多家長仍然將孩子視爲父母的私有財產,因而打孩子是家長應有權利的思想依然很有市場。因此,讓成年人意識到兒童權利,瞭解《兒童權利公約》及其他國際人權文件保護兒童權利的內容和精神是保護國內兒童免遭體罰的重要一步。孩子是獨立的個體,不是家長們(也不是任何人或團體)的附屬物。樹立起兒童與成人一樣具有尊嚴的思想將有助於打破落後的父權思想,並且有助於改變孩子們在有足夠的能力獲得權力後蛻變成打人者的邪惡怪圈,中斷暴力的代際遺傳。
很多視體罰爲理所當然的大人,認爲禁止體罰就會導致對孩子的溺愛和縱容,這種非黑即白非此即彼的粗暴思維方式的養成,也許正是心靈從沒有被愛和理性充分滋養的結果。世界很大,每個人的生活都有無限可能,不可能每個人都成爲社會精英,即使你已經是所謂的精英,你也無權強迫自己的孩子必須複製自己的人生,這樣的心態,本質上與其說愛孩子,毋寧說是自戀。更何況,相當一部分家長對孩子的苛求,都遠遠超過他們當年對自己的要求,人生苦短,不是所有人都能實現所謂的跨階層發展,只有在一個畸形社會裏,纔會有許多人對成爲人上人趨之若鶩。在一個正常的國度裏,做一個心理陽光,身體強壯的普通人又有什麼不好?
中斷暴力的代際循環,應該從我們這一代開始,如果你無意爲兒童權益奔走呼喊,那麼請起碼不要落井下石,不要去傳播那些叫囂打孩子有理的混賬文章,因爲每一條支持打孩子的言論,都是一支射向兒童心靈的毒箭。上一代人已然中毒太深,部分大人們幡然醒悟自行解毒的同時,也請救救那些尚未中毒或中毒不深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