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強迫症,很久了。
最近一次被人質疑,是因爲我每次用完工作室的電視後,都會把遙控器拆開,取出電池單獨放置,理由是我不能忍受能量在可幹預的情況下被無謂地損耗。
我當然曾經糾正自己,以圖與別人一樣。但我發覺很難。不這麼做,連覺都睡不安。所以,我也知道,我有病。
這種心理確實給我帶來不少煩惱。比如說,小時候聽歌曲,對於喜歡的幾句便很喜歡,其它的全部漠然,甚至有幾句還很痛恨。所以麻煩了,一首歌聽下來,等於糾結了一組愛恨情仇。於是,少年的我只能給它手動分段,在沒有A-B復讀功能的年代,我家錄音機快進快退的按鍵幾乎報廢。
終於,我開始遷怒於寫歌的人。 好端端的一首歌,非要搞得那麼不和諧。讓人不知道該爲它的七分爛俗惱火,還是爲它的三分姿色不平。
比如說小時候看電影《搭錯車》,裏面有個插曲《請跟我來》,從歌詞而言,三斤俗套摻和二兩金句,從作曲而言,中間莫名其妙的高潮完全褻瀆了抒情。所以我一直很想找個機會問問蘇芮,她唱的時候有木有感到難過。
好不容易熬到中年,這一點居然還沒改變。時間並不能讓你跟世界妥協,討厭的,依然那麼討厭。
怎麼辦?這問題我想了很久,後來也只好釋然。討厭的就算存在,畢竟,喜歡的還能喜歡。反正錄音機還沒報廢,來來來,再來一遍。生活中那麼多無奈,難道就不許我挑挑揀揀?
那個誰誰誰,給我來一斤喜歡!
—附上我喜歡的那句歌詞—
當春雨飄呀飄的飄在
你滴也滴不完的髮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