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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神宗的野心與王安石變法:從“民不加賦”到民不堪負

公元1070年,一代改革家王安石親自執筆,寫了一篇《駁韓琦疏》。面對前宰相韓琦的批評,時任副宰相的王安石反駁道:法是利民之法,若有害民之事,自是州縣官吏鬆弛怠慢,因緣爲奸,不可歸咎於法。也就是說:上面的本意是好的,只是下面的人執行歪了。

公元1070年,熙寧三年。這一年,王安石的變法迎來了最關鍵的考驗。

其實從兩年前開始,王安石就在經受考驗。公元1068年,宋神宗在延和殿召開了一場意義重大的變法啓動會,會議的主角是王安石和司馬光。

會議開始,司馬光便重申了自己的觀點:如今朝廷財政不足,首先應該苦一苦官員,必須減官、減兵、減費。

而王安石卻拋出來一個讓宋神宗大爲驚喜的觀點:民不加賦而國用饒。

對此,司馬光嗤之以鼻:什麼叫民不加賦而國用饒?這只是桑弘羊斂財的鬼話,司馬遷記錄下來是爲了諷刺漢武帝。桑弘羊不從老百姓那裏斂財,又從哪裏斂財?要真像他說的那麼好,漢武帝后期又怎麼會盜賊蜂起,老百姓要不是窮困不堪,又怎會官逼民反。

司馬光拋出了一個後世引用率極高的觀點:天地所生貨財百物,止有此數,不在民間則在公家。

後世的學者們引用這句話,通常是批評司馬光的保守,認識不到社會財富的可增長性。

但在工業革命之前,人類世界的財富總量的確沒有增長。因此,司馬光的觀點在彼時並沒有錯。在19世紀之前,朝廷財政的問題,歸根結底還是一個分配的問題,是國富、還是民富的問題。

因此王安石變法面對的壓力空前巨大。反對者中,不乏當時的名臣重臣,如司馬光、歐陽修、富弼、韓琦等等,他們都認爲王安石的變法是“剝民興利”,也就是從老百姓手裏斂財。

比如王安石最得意的青苗法。只看表面的理論,青苗法設計的非常精妙。青苗法就是在民間青黃不接之時,由朝廷向農民提供貸款,有需要的農民自願借貸,等秋收後再還款。這樣一來,農民不必忍飢挨餓,也不必忍受地主商人的高利貸,而朝廷也可以獲得一定的貸款利潤。朝廷得利、百姓得利、官員無需過苦日子,一石三鳥、簡直完美。

但問題是,青苗法的實施,依靠的是龐大的官員體系。青苗法顯然增加了官員的工作量,如果不能從中得到好處,官員們憑什麼賣力地推行新法?而且這個好處,還必須要超過地主商人輸送給官員的好處。

在電視劇《鐵齒銅牙紀曉嵐》裏,和珅和紀曉嵐有過一段經典的對話。大災之年,和珅說:救民先救官!官都活不了,還救什麼民!對此,紀曉嵐的反駁雖然充滿了理想主義,但顯然只是書生意氣。

因此,一個朝廷的政策,無論目的如何,首先必須有利於官,否則定然無法推行。若小利於民,則必須大利於官。所以歷史上的貪官都非常勤奮,而且辦事能力很強,而清官則大多碌碌無爲。

對貪官而言,他們不怕飢難戰禍,反而怕太平無事。因爲只要有事,就需要官員去解決,只要辦事,手握權力便有利可圖。

所以青苗法的推行,很快就成了官員盤剝百姓的新工具。從農民自願貸款變成了強制貸款,每家每戶都必須借貸,而且利息不低。這種強制的高利貸,一年還要貸兩次,春天一次,夏天一次。這就意味着,朝廷表面規定的利息是20%,但實際已經高達40%,已經等同於民間商人的高利貸,甚至天高皇帝遠的地方還超過了60%。就這樣,朝廷拿走了20%的利息,官員也拿走了20%的利息,甚至官員拿走的更多,除了政績之外,這就是官員推行青苗法的動力。

青苗法之下,農民確實不用再向地主商人借高利貸,而是必須向朝廷借,農民的負擔反而不斷加重。甚至就連王安石最器重的學生陸佃,也就是陸遊的祖父,都認爲青苗法走了樣,於百姓無益。

所以,前任宰相韓琦退休多年之後,竟專門上書批評青苗法。韓琦說:自己在河北看到的青苗法,只是打着利民救民旗號的斂財利器而已。

韓琦在北宋有着極高的政治聲望和地位,被譽爲:兩朝定策元勳,公忠體國老臣。王安石可以攻擊司馬光有私心,甚至攻擊富弼等人結黨,但無法用同樣的招數攻擊韓琦,因爲韓琦已經用一生的作爲,證明瞭自己對皇帝、對朝廷的絕對忠誠。

所以王安石洋洋灑灑的《駁韓琦疏》,歸根結底就兩句話:上面的本意是好的,只是下面的人執行歪了。

事實上,王安石所有的變法,表面上看都非常的美好和動聽。但王安石不是神仙,他的變法體系執行下來竟是漏洞百出,最終全部淪爲了官員斂財的新工具。所以王安石不僅沒能做到民不加賦,反而極大增加了百姓的負擔和疾苦。

歷來人們談論王安石變法,往往聚焦於變法的具體措施和得失優劣,而忽略了變法的動因——宋神宗。

宋神宗是一個極具野心和政治抱負的年輕皇帝,他想開疆拓土名震千古。但當他心懷壯志坐上龍椅的那一刻,才發現自己接手的,竟然只是一個滿是積弊沉痾的爛攤子。

其中最嚴峻、最緊迫,也是最關鍵的問題,便是朝廷的財政不足。朝廷需要供養的人越來越多,冗吏、冗兵、冗費已經將北宋朝廷的家底掏空了,再也沒有多餘的財力支持他開疆拓土。

所以,王安石變法之所以能在短時間內全面鋪開,與其說是王安石天縱奇才,不如說是王安石的斂財主張,剛好契合了宋神宗的野心。因爲變法爲國庫創造的財富,是立竿見影的豐厚。

比如:青苗法每年可以增加收入300萬貫,免役法每年可以增加收入400萬貫。宋仁宗時,北宋朝廷每年的收入約3600萬貫,而王安石變法後,朝廷每年的收入竟然暴增到6000萬貫。而彼時,北宋朝廷一戶人家的年收入僅在50貫左右。

新收上來的這麼大一筆錢,不是因爲北宋的生產力提高了,也不是因爲分工更加細化了。這筆錢的每一文,都是從原本生活就很艱難的百姓手中摳出來的。

正如司馬光所言:天地所生貨財百物,止有此數,不在民間則在公家。

司馬光、韓琦等老臣重臣看到了這一點,就連王安石最器重的學生陸佃也看到了這一點。難道王安石沒有看到這一點?難道宋神宗沒有看到這一點?難道上面的本意都是好的?

若上面的本意都是好的,可他們爲什麼依舊選擇了再苦一苦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