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種穿越時空的電影特別誘人,比如《回到未來》、《蝴蝶效應》、《終結者》這一類的,就是主人公可以帶着回到當下的知識和經驗重返到幾十年前,然後利用這種認知差來爲所欲爲——因爲社會幾十年來的大事小事都被主人公提前知曉,所以他幾乎擁有了對所有人而言無敵的“先知”超能力。
我也經常愛這麼遐想這種奇妙的情境,然後就會想——要是我能回到三十年前,那肯定拿着幾萬塊就去投資馬雲了啊,然後在茅臺股票很便宜的時候買上一萬股,或者在2008年時買一點比特幣,那現在不就是首富了嗎?誰還能比得過我啊?
經常幻想這種事時能把自己樂開花,可是,再往深了一想,又感覺不一樣了——如果真的能重返過去再來一遍時,肯定不想利用這種認知差來賺錢了。
因爲,如果能重返過去再來一遍的話,我對後來世界必然發生的各種事都瞭如指掌了,那我就根本不需要錢了啊——因爲我想做啥基本上都可以輕鬆實現,還要錢幹啥?
更不可能花那麼多時間去用來賺錢了,甚至我都覺得花一上午去找馬雲辦投資的事純屬浪費時間啊,還得費口舌來說服他我不是騙子,累不累啊?
那我利用返回去的時光做點啥最好呢?
我估計,我會把後來世界中的各種不完美的事情都做得更合理、更完美一些,因爲做這樣的努力才配得上我這個超能力。
這麼一想,倒是把人生意義給想通了——人生最值得做的事,就是把自己覺得有價值的事都做到更合理、更完美,纔對得起自己的認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