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仁國生於1956年,自1975年20歲開始進入貴州茅臺酒廠工作後,整個職業生涯都是在茅臺,從一名釀酒車間工人一步步成爲茅臺一把手,曾擔任茅臺集團董事長七年,上市公司貴州茅臺董事長近20年。
曾每頓飯都要喝上三兩茅臺的他,曾多次豪言,“我的血管裏流的是茅臺酒,我要把畢生獻給茅臺”。
袁仁國確實成也茅臺,敗也茅臺。正是深諳營銷之道的袁仁國,精心爲茅臺設計的一條“奢侈品”路線。可以說沒有袁仁國,茅臺現在仍舊是十八線小酒廠。
但是在利益錯綜複雜的茅臺,袁仁國也沒能在利益面前經受住考驗,倒在了他曾經一手締造,曾造就了茅臺輝煌的營銷體繫上。
2019年5月22日,中紀委國家監委通報袁仁國被查。通報指其行爲性質十分惡劣,決定給予開除黨籍、開除公職(“雙開”)處分。
2021年9月,貴州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仁國受賄案,審理查明從1994年至2018年的二十年間,袁仁國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摺合1.129億餘元.
最終以受賄罪判處其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袁仁國受賄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袁仁國掌權茅臺近二十年,他帶領茅臺成長爲全球最大酒企,而自身又陷入權力和金錢的漩渦,最終在趨炎附勢中迷失自我。
在央視推出的反腐電視專題片《國家監察》中曾提到,自2004年以來,僅袁仁國妻子和兒女違規經營茅臺酒就獲利2.3億餘元。
其中,有個經銷商爲了討好袁仁國,定製了五公斤金鼎,上面還刻了一句詩“酒冠黔人國”——
特地把“人”就換成了袁仁國的“仁”字,即“酒冠黔仁國”。
袁仁國被查,或因涉早在2018年9月就投案自首的貴州省原省委常委、副省長王曉光一案,王曉光投案自首差不多整整一年後,袁仁國被查。
王曉光被留置後,辦案人員曾在他家中發現茅臺酒數量達四千多瓶,堆滿了一整間房子。
而在此之前王曉光還已經處理掉了一批價格最貴的茅臺年份酒——分批倒入了自己家裏的下水道。
王曉光妻子後來曾感慨,看到王曉光把大量茅臺年份就嘩嘩倒進下水道里,“扔也扔不掉,喝也喝不了,送也送不完,倒也倒不盡,早知如此,何必當初。”
不但家裏存了數千瓶茅臺酒,王曉光還通過時任茅臺總經理的袁仁國等人先後爲家人和親屬獲取了4家茅臺酒特許專賣店經營權。
這4家專賣店共獲得131.48噸的茅臺酒定額指標,獲利4000多萬元。
除了王曉光外,袁仁國還曾違規幫助甘肅省委原書記王三運親屬辦理茅臺特許專賣店經營權。
就這樣,袁仁國主政茅臺的二十年,他不但諳熟營銷還諳熟官場門道——
一方面把茅臺酒變爲了結實黨政高官,進行權力尋租的工具,使其成爲官場腐敗的“硬通貨”
另一方面,他還把茅臺經營權作爲他作爲搞政治攀附、撈政治資本的工具。
至於袁仁國還通過茅臺酒和茅臺經營權巴結過哪些高官,我們這些普通大衆就不得而知了。
有人計算,如果在2001年,已任茅臺董事長的袁仁國投入以任意價格買下1萬股茅臺股票,然後什麼都不做,二十年後的今天結局會是什麼樣子?
結局是過去20年裏累計收到分紅600.7萬元,其持有股票以這兩天茅臺收盤價計算爲1.06億,加上花掉的574萬現金,總計1.12億——
很神奇,正好和袁仁國25年通報受賄的總額1.13億幾乎無差別。
但是,不用坐牢,甚至可以安享晚年。只能說,他佔了人道的便宜,喫了累世天道的虧。茅臺原董事長袁仁國:佔了人道的便宜,喫了累世天道的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