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而言,邏輯思維就是每個論斷,都要明確前提,審慎推理,反思結論。
當人們討論某個問題時,首先要明確概念。如果對概念的理解都不一致,那麼後面的問題就沒法討論了,討論下去也沒有意義,因爲他們談的是不同的東西,結果很可能南轅北轍!
邏輯是一種強大的工具,它可以避免錯誤的認識、無謂的爭論。以下是十二個常見的邏輯謬誤:
1.稻草人謬誤故意歪曲別人觀點
爲了更加輕鬆地攻擊別人,或者爲了讓自己的觀點顯得更加合理,誇張、歪曲,甚至憑空創造了別人的觀點。
這是一種極端不誠實的行爲,不但影響了理性的討論,也影響了自己觀點的可信度。因爲如果一個人可以負面地歪曲別人的觀點,就有可能從正面歪曲自己的觀點。
例如:小明說,國家應該投入更多的資金髮展教育。小紅回擊道:“想不到你這麼不愛國,居然想減少國防開支,讓其他國家有機可乘。”
在這個例子中,小紅爲了達到攻擊小明的目的,故意歪曲,甚至臆造出小明的觀點,其實就犯了稻草人謬誤。
2.錯誤歸因謬誤,將本無因果關係的兩件事強行關聯
從兩個事物可能存在相關性,就得出“一個事物是造成另一個事物發生或存在的原因”的結論。
因兩個事物同時存在,就覺得其中一個事物是另一個的起因。但事實是,同時存在的兩個事物未必有因果關係。之所以得出這樣的結論,可能因爲這兩個事物有共同的起因,更可能的是,這兩個事物根本沒有因果關係,它們的共存只是巧合。同理,一個事情比另一個事情先發生,也不能說明兩個事物肯定存在因果性。
例如,小紅同時注意到兩個信息,一是過去幾個世紀全球海盜數量減少,二是全球溫度持續升高,於是得出結論:海盜的數量的減少造成了氣候變化,海盜能夠降低全球溫度。
在這個例子中,小紅就犯了典型的錯誤歸因謬誤。
3.訴諸感情謬誤用操控別人感情代替論述
試圖通過操控別人的感情,來取代一個有力的論述。
可操控的感情包括恐懼、嫉妒、憐憫、驕傲,等等。訴諸感情的論述可能激起別人的情感波動,但如果只用感情操控而不用邏輯論述,就犯了“訴諸感情”的錯誤。每個人都會受感情影響,所以這種謬誤很有效,同時也很低級。
例如,小紅在飯店看到小明喫狗肉,於是上前訓斥:“你怎麼可以喫狗肉,小狗多麼可愛,它們是人類最忠實的朋友,你忍心傷害朋友嗎?”
在這個例子中,小紅顯然犯了訴諸感情謬誤。
4.謬誤謬誤將論述過程中的錯誤當成觀點錯誤
當看到別人的論述水平很低,或者別人的論述裏面有謬誤,就認定別人的觀點一定是錯的。
有時候,辯論的贏家往往並不是因其觀點正確,而是辯論技巧更好。但是,作爲一個理性的人,不能因爲別人的論述中存在謬誤或者錯誤,就認爲別人的觀點一定是錯的。
例如,某人爲了推廣健康飲食理念,在電視上發表了毫無科學根據的飲食理論。小紅看後,立刻認爲所有的健康飲食都是騙人的,於是再也不注重任何飲食健康,很快把自己搞得又胖又虛。
在這裏,小紅就犯了謬誤謬誤。
5.滑坡謬誤,用臆想的恐懼來逃避真實的當下
如果A發生了,那麼Z也一定會發生,由此認爲A不應該發生。
有些人總是不願意討論現下的事物A,而把討論重心轉移到臆想出來的極端事物Z上,但卻沒有任何證據能證明A的發生一定會造成極端事物Z的發生,所以這是一種訴諸恐懼的謬誤,也影響人們討論A時的客觀性。
例如小紅反對同性戀婚姻,因爲她認爲如果允許同性結婚,那麼就會有人想要和其他生命體,甚至桌子、椅子結婚。
這樣,小紅就犯了滑坡謬誤。
6.人身攻擊謬誤,用攻擊取代說理
討論問題時,對他人的人格、動機、態度、地位、階級、處境等進行攻擊,並以此爲理由或證據去駁斥對方的觀點,或證明自己觀點的正確性。
所謂人身攻擊,不一定是直接攻擊對方,也可能是以背後捅刀子、暗示聽衆等方式來故意引導其他人對對方人格產生質疑。對他人的人格實施攻擊,以此試圖取代一個有力的論述。
例如,當小明提出了一個關於基礎設施建設的合理建議時,小紅不去分析建議的利弊,反而只說她不相信小明說的任何話,因爲小明經常對現實不滿,不懂得感恩。
這種情況下,小紅犯了人身攻擊的謬誤。真正有價值的,是不質疑動機、不進行人身攻擊的正常說理。
7.訴諸虛僞的謬誤用批評別人來回應別人的批評
不正面回應別人的批評,而是用批評別人作爲回覆。比如,“你不也曾經……”
這種心態就是想通過用批評回應批評的方式,免去爲自己辯護的責任。比如,通過這種方法來暗示對方是個虛僞的人。且不管對方是否虛僞,這種反應都只是在逃避別人的批評。
例如,小明在和小紅爭論的時候,指出小紅犯了一個邏輯謬誤,小紅不去分析自己的論證是否存在邏輯謬誤,反而回應:“你之前不也犯了這個錯誤嗎?”
8.懷疑謬誤,自己不懂的東西,就是錯誤的
對於自己不明白,或者知識水平不夠不能理解的東西,不是去學習,而是認定一個事物可能是假的。
要搞懂一些複雜的概念,比如生物進化,需要一些專業的知識背景。有些人因爲自己不懂,就認定這些概念是錯誤的。
例如,小紅指着一塊石頭說:“你說進化論是真的,那你讓這塊石頭進化成人給我看看。”小紅的言論就屬於個人懷疑的謬誤。
再比如,小明說,創造財富的不是勞動,而是智力。小紅馬上反駁:“你躺在這不動,給我賺個一百萬試試”。小紅不是虛心請教爲什麼思想和智慧是財富的源頭,而是用自己的強盜邏輯去質疑。
9.片面謬誤用特例爲自己的錯誤開脫
當自己的觀點被證明是錯誤的時候,就用特例給自己開脫。
人都不喜歡被證明是錯的,所以當一個人被證明是錯的時候,總會想辦法給自己開脫。
例如,小紅說自己有特異功能,能用塔羅牌算出未出生小孩的性別,但是孩子生下來後發現算錯了,於是就說是因爲找他算的人不夠虔誠,才導致誤算。
小紅這種爲自己開脫的理由就屬於片面謬誤。
10.誘導性謬誤,問題暗含陷阱,怎麼回答都是錯
在提出問題的時候加入了誘導的成分,使得對方只能按着他的意思來回答。
就是試圖用誘導性的問題來逼對方回答你提出的問題,從而破壞理性的討論。
例如小紅懷疑自己的丈夫有外遇,爲一探究竟,於是就問他:“老李媳婦的屁股上是不是有個胎記?”
小紅這個問題使用的就是誘導性問題。
11.舉證責任的謬誤讓質疑者承擔舉證責任
認爲舉證責任不在提出觀點的人,而在於質疑觀點的人。
當自己的某個觀點被人質疑後,認爲舉證的責任不在提出觀點的人,而在質疑者。即便不能證僞一個事物或者舉出它的反例,也並不代表這個事物就是合理的。當然,如果只是因爲沒有足夠的證據證明一個事物是合理的,也不能肯定它就是不合理的。
例如,小紅說他相信宇宙是一個叫KengDie的全知全能神創造的,因爲沒有人能證明KengDie不存在,所以KengDie是存在的。
小紅的論證就犯了舉證責任的謬誤。“誰主張,誰舉證”這是法學最基本的原理之一,同樣適用邏輯討論。
12.語義模糊謬誤把有歧義的語言當作擋箭牌
用雙關語或者意思存有歧義的語言來歪曲事實。
比如,故意使用雙關語或者意思本身存有歧義的語言。當他因此被別人批評的時候,卻又把這些有歧義的語言作爲自己的擋箭牌。
例如,有人故意發問:“地上一個猴,樹上七個猴,一共幾個猴?”無論別人的答案是兩個還是八個,他都會否定。
一個人的最大危險,就是拒絕思考,從而對身邊的惡失去警惕;一個人的最大錯誤,就是在犯錯的路上狂奔,卻失去了剎車的能力。而邏輯,讓一個人在思想上變得清晰,在感覺上變得敏銳,在行動上找到方向。
當諸多力量想把人們“變傻”時,唯有真正的邏輯,才能讓人們保持最基本的清醒,也擺脫日益被權威、愚昧與偏見支配的碎片化生活,走向真正的高層次思維。